2003年7月修改的建筑基准法对甲醛、毒死蜱的使用做了限制以后,(财)建筑材料考试中心设立了由学识经验者,业界有关人员组成的“建筑材料的VOC释放速度标准化研究会”,对甲苯、二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4个VOC(以下均以“4 VOC”表示),制定了规定测试方法和标准值的“建筑材料的VOC释放速度基准”。这不是基于法律的限制,而是研究会制定的自主方针。受此影响以(社)日本建筑材料·住宅设备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建产协”)为首的各行业团体,制定了木质建筑材料等有关VOC自主表示制度,并开始了运用。本公司,以建产协的“关于装饰板等的VOC释放的自主表示”为基础,推进各个产品取得“符合4 VOC基准”(建产协的注册商标)的认定。取得了认定的产品按照“住宅部件VOC表示指南”的规定,在产品目录和网页上标明“符合4 VOC基准”字样,方便客户选择由VOC所产生的室内空气污染最小的产品。
对象的VOC和释放速度基准
对象物质 |
释放速度基准值 |
本公司的适用(※) |
甲苯 |
38ug/㎡h²h |
没有作为原材料使用。请参照SDS(安全数据表)进行确认 |
二甲苯 |
120ug/㎡h²h |
乙基苯 |
550ug/㎡h²h |
苯乙烯 |
32ug/㎡h²h |
※也有一部分构件用测试成绩书证明“建筑材料的VOC释放速度标准化研究会”制定的释放速度基准值,是按照在通常的使用状态下,对象VOC的室内温度在厚生劳动省规定的室内浓度表指针值以下为标准制定的,不满足超过28°C的高温环境。